王凡律师亲办案例
在校受伤 索赔失败
来源:王凡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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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孩子在体育课上受伤,学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小宝的遭遇却让人有苦说不出,怎么回事呢?如今的小宝已经是个高中生了,但是回忆起10年前的那幕,他仍然记得清清楚楚。10年前,也就是1999年,十岁的小宝在一次学校上体育课跳木箱时,从木箱上跌倒受伤,到医院治疗后恢复得也不理想。之后小宝的父母多次到市信访部门反映小宝受伤的情况,要求追究有关责任及解决赔偿问题。

在信访部门的协调下,2001年各方终于达成处理意见并履行完毕。然而时过境迁,小宝及其父母觉得当年的处理意见其实并没有很好的维护小宝的利益,因此他们以小宝当时无法做医疗事故及伤残鉴定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近10万元。

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出乎小宝和他爸妈的意料。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宝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1年达成处理意见时起算,而小宝至现在才起诉要求赔偿,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另外小宝也不存在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据此判决驳回小宝的诉讼请求。

法宝说法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不行使达一定期间就失去诉讼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小宝在2001年就应该知道自己的伤势,现在再起诉,自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想及时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另外需要提醒家长和学校的是,再过几周学生们就要结束假期,回到学校,除了学校要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保证学生的安全外,还要教给学生一些必要的自我保护常识,而作为家长也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不能出了问题就找学校,要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而一旦发生事故,学校一定要积极妥善解决,而学生和家长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包括受伤医疗的相关诊断书、费用收据等,以方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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